(2025/12/09)英語教學中心張雅婷副主任總整
(2025/12/11)教務處註冊組檢核
資料來源:教務處/註冊組網頁/語檢畢業門檻專區
(1) 修畢應修科目與學分數 (2) 學業及操行成績均及格 (3) 通過各系訂定之語言能力檢定 à 始得畢業領取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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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達標 (方案一) |
(A) 直接達標:達到規定的檢定成績標準(例如:英文系240分/日文系210分) (B) 進步達標:依入學年度和系所規定,若第一次測驗未達特定分數,但進步特定分數以上者 (例如:入學後第一次成績未達180分者,進步60分以上) 並非所有系所都適用進步達標(英文系、外語教學系、翻譯系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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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達標 (方案二) |
替代方案1: 修習替代課程: 若學生至大四或專五上學期開學時尚未通過語言能力檢定標準,可修習「替代課程」。以下為流程: 1. 課程報名 : 依教務處課務組公告的日期和方式報名。 2. 修習課程 : 課程屬補救教學性質,每週二節課。課程分級上課(加強與進階) 3. 課程替代要求 : 課程費用為每學期1,500元(不含教材費)。 (1) 主修語言尚未通過語言能力檢定標準者,須修習二期替代課程。 (2) 副修語言尚未通過語言能力檢定標準者,得修習一期替代課程。 4. 課程評量 : 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平時分數(10%)、期中考(45%)、期末考(45%),期中/期末考採「統一命題」。 5. 注意事項 : (1) 學生至大四或專五尚未參加任何語言檢定考試,即使通過替代課程,學生仍需於畢業前至少參加乙次各系規定之語言檢定,方得以領取學位證書。 (2) 若學生在修習替代課程中通過語言能力檢定標準,可申請退出替代課程,並依上課時數比例退費。 (3) 無法參與替代課程的延修生,可向相關語言學系或英語教學中心申請跨校修課、修讀本校認定的課程或遠距課程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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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達標 (方案三)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113.5.7) |
替代方案2: (限四技部非國際院學生申請) 1.總分計算:申請人英檢成績(大學英檢/多益/培力)換算配分+自選項目配分總和必須為70分(或以上),即視為達成英檢門檻。
2. 需檢附成績證明,以及口說、聽講、自學活動的時數證明。 («所有申請資料限未於其他單位認證之資料/不能一魚多吃喔!)。 3. 申請及審核流程: 申請人 à 資格審核(系)à 取得各項時數證明 à 認證單位(英語教學中心)à 完成認證 à 教務處登錄 à 通過英語語檢畢業門檻。 «大四才能進行申請,並應於畢業前6個月(含)申請審核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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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檢畢業門檻相關訊息及申請表格可於文藻教務處網頁上進行查詢及下載。
(此資料為2025/12/09張雅婷老師總整。規定如有異動依教務處公告為準。)